15 10月, 2011

閱讀時間

早於十日前,我同自己講。

「每晚臨瞓之前要用半個鐘頭嚟睇書!」


結果十日後,書仍然響書架上原封不動。

嗰半個鐘,仍然繼續俾電話、電視、電影、電腦、遊戲機佔據了。


幾時先會睇得完我買落嘅書?

恐怕將來要搵人燒落去俾我慢慢睇...

4 則留言:

Karen 說...

你記得在書上寫上自己的名字。方便到時認領。呵呵!
我阿叔有個習慣,在每本藏書的某幾個頁面(eg.p.13,33,53,93)的角落印上自己名字的印台。這方法值得參考。

晶哥 說...

係喎!要寫名。
多謝提醒。
哈哈!

Shumc 說...

我直頭有個書印。上面有年份,知道本書邊年買。

晶哥 說...

等我又諗下模仿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