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分別同兩個認識無耐嘅女仔朋友傾偈。
提到一啲我對婚姻同生活嘅諗法同態度時。
佢哋都不約而同咁形容我為一隻「無腳嘅雀仔」。
「唔結婚唔要小朋友」呢個原則固之然未能得到佢哋嘅認同。
更推論到嘅係佢哋覺得呢個世界係冇想「唔結婚唔要小朋友」嘅女人。
另外我又同佢哋講其實我一直都想離開香港,好想去睇下呢個世界。
最理想嘅係不斷去唔到嘅國家住下,每兩、三年就轉換一個國度。
一直到老到等死嘅時候先返嚟香港。
或者客死異鄉。
唔知點解每次當我熟悉咗一個地方,熟習咗一個環境、一份工。
當我無法再響嗰度發掘出一啲新事物嘅時候。
我就會有離開嘅念頭。
好多時,甚至對人都係一樣。
我明白,幻想同實踐係兩回事。
一直無出走嘅原因,主要都係因為父母。
連搬走都無辦法,仲講咩離開香港。
唔想背上「不孝」之名,唯有乖乖留低。
香港有冇嘢值得我留戀?
暫時係冇。
不過我有時又會懷疑自己。
究竟我係真係「想走」定只係想自己「想走」...